Mark Lewis

马克-刘易斯

主任

Mark Lewis 在离岸投资基金行业拥有超过 26 年的工作经验,担任过各种职务,包括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开发和分销、行政管理、投资管理和合规方面的所有法律事务。

刘易斯先生担任离岸注册投资基金、持牌银行以及企业控股和投资公司的董事,并且是《开曼群岛董事注册和许可法》规定的注册董事。

刘易斯先生于 1994 年加入位于开曼群岛的离岸律师事务所 Walkers,1998 年至 2017 年 6 月担任 Walkers 投资基金部成员。 他是 现任 RiskPass AML + Compliance Ltd. 董事总经理,这是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专业合规服务公司。

刘易斯先生拥有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律学位(1980 年法理学学士学位和 1981 年法学(荣誉)学士学位)和剑桥大学耶稣学院法律学位(1993 年法学(荣誉)硕士学位)。

刘易斯先生拥有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大律师和事务律师资格、英格兰和威尔士最高法院事务律师资格以及开曼群岛大法院律师资格。

 在加入 Walkers 之前,他曾在伦敦的 Addleshaw Goddard 和 Denton Wilde Sapte 以及澳大利亚的 Corrs Chambers Westgarth 和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担任商业律师。 刘易斯先生目前是开曼群岛证券交易所(CSX)理事会成员和开曼律师监管局(CARA)董事,该监管局负责监督、监测和管理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反洗钱、合规和相关领域。

 他还是开曼金融公司董事会前成员、另类投资管理协会 (AIMA) 开曼群岛分会前主席、开曼对冲基金关怀组织 (Hedge Funds Care Cayman) 创始成员,并不时在开曼群岛政府和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 (CIMA) 的多个私营部门咨询小组任职。

马克与伴侣萨拉和两个成年子女居住在开曼群岛的运河角区。